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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5/19〗    浏览次数:〖531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构建教师专业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广大教师的教科研能力,建设一支高素质“双师型”的教师队伍,现就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一线教师及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人员。已获得陕西省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
二、评选推荐名额
       2022年拟评选省级教学能手100名(其中技工学校35名)左右,参评推荐名额按照各地专任教师规模分配,具体见《2022年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1)。各单位推荐的选手中,公共基础课教师占比不超过50%。
三、评选条件
   推荐参评省级教学能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师德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具有坚定的教育理想与教育情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无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的行为记录。
2.资格条件。⑴持有中等职业学校(含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专业课教师还应具备相应专业职业资格;⑵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⑶教龄3年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⑷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⑸近3年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年均不少于72学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⑹近3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考察、调研和学习)年均不少于1个月。
(二)业务条件
1.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近3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60学时以上;
2.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德育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公开发表1篇学科专业论文;⑵参与完成1项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或2项校级课题;⑶在教育理念、课程改革、教学模式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教学改革经验得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推广。
4.教学实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⑴在全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获奖;⑵在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优秀指导教师奖;⑶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中获奖;⑷在省级人社部门组织的教学能力(说课、微课等)竞赛中获奖;⑸近5年获得全省中职学校微课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⑹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⑺获得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⑻在产教融合或技术推广等方面获得市级及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同等条件下,取得以下成绩之一的优先推荐:
1.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者的指导教师;
2. 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或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获奖者;
3. 国家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4. 入围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指导教师;荣获“思政课省级优质精品课堂”称号的教师;“全国技工院校创业创新大赛”获奖指导教师。
四、评选程序及办法
(一)省级教学能手的评选程序采取学校推荐,市级审核、初评,省级评选认定的方式进行。各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本市(区)评选推荐工作,省属学校直接推荐参加省级评选。
(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分别组织省级评选。评选办法采取现场随机抽题备课(90分钟)、上微型课(20分钟)、反思和答辩(10分钟,反思不超过5分钟)的方式进行。
(三)参评课程依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方案、专业教学标准等确定,课程内容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最新学科课程标准执行。参评教材要符合《陕西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主要教材版本要求详见附件2)。各地要统筹考虑专业和课程,要确保专业课程及紧缺薄弱的公共基础课程的教师在各级评选中的比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参评教师不超过公共基础课程参评教师的50%)。
五、相关待遇及政策要求
(一)落实相关待遇。授予教学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地、各校要负责在绩效工资中设立教学能手津贴,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标准按月发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标准;同时具备多个称号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高一级教师职称,并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发挥引领作用。获得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应在教师队伍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各地、各校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对教学能手的培养、考核、管理和使用,积极创设条件,为其发挥骨干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三)实行动态管理。1.原则上每5年为一个使用考核周期,由所在单位分年度考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任期满5年的教学能手实行周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继续享受相关称号和待遇的依据。2.在使用周期内未认真履职,周期考核不合格或在本单位年度考核有1次不合格的,取消教学能手荣誉称号和相应待遇。凡离开教育教学岗位的,不再享受教学能手相关待遇。3.获得教学能手称号的教师,原则上应在本县(区)服务至少三年方可流动。对三年服务期内,未经组织批准,私自流动(含辞职)或被县域外学校聘用的教学能手,取消相关待遇,终止其骨干培养与晋级资格。
六、材料报送要求
(一)推荐人选材料。1.《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表》(附件3,Word文档,A3或A4纸型双面印制,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附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1套(每份大小不超过0.5MB),并按照教师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及企业实践证书、获奖荣誉证书或发表论文、课题结题证书、参评课程教材封面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扫描件由所在单位验证加盖公章后连同推荐表一并上报。2.参评教师所任教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10节课教案电子版。3.参评教师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版,照片以“姓名+单位”命名;每人建一个电子文件夹,以“课程+姓名+单位”命名,内含个人应提交的所有电子版材料及佐证材料扫描件。
(二)各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分别组织本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参评教师资格,填写《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能手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Excel格式,一式2份,电子、纸质版同时报送),并在教学能手推荐表、推荐人选一览表的相应位置加盖公章。
(三)各市(区)、省属学校于2022年6月24日(星期五)前将上述材料(相关附件电子版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下载)分别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
七、评选时间安排
省级教学能手评选拟定于2022年7月中上旬举行,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教育厅
裴生芬(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029- 88668836
张建文(省教科院)029-85370526
邮箱:zj85370525@163.com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药王洞155号省教科院1-304
邮编:710003
(二)省人社厅
李建博(省技工学校指导中心)029-63915271
邮箱:491772654@qq.com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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